“芒市水利局副局长兼芒究水库管理所所长陈建章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以私人账户管理单位部分收入747760.4元,构成私设‘小金库’的违纪事实。并将其中的99800元以奖金、加班费、过节费的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经芒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建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周顺林私设‘小金库’569100元,并将其中的458354元以奖金、加班费、过节费的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经芒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顺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予以收缴。”翻开芒市纪委执纪监督的卷宗不难发现,芒市清理整治“小金库”的脚步从未停止。
近日,芒市召开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对“小金库”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小金库”问题根深蒂固,成因较为复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清理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层层抓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坚决落实中央、省、州清理整顿“小金库”问题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做到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全面清理、整治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认真学习和吃透精神,按照步骤和时间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自查、上报、上缴、整改、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要抓住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提倡自查整改,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源头治理。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查处违纪问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清理整治各项任务落实,严格按照“七个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责任追究上要牢牢把握这次清理整治的政策关键点,凡是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及省、州、市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力度,整合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履行职责、自觉遵规守纪。
据悉,2009年以来,芒市共查处“小金库”问题11起,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涉及金额298.37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93.43万元。( 杨正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