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阳县为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整治力度,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方法和步骤开展“小金库”集中整治工作,重点聚焦七类“小金库”行为: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层层抓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负责,会同财政、审计、国资、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此外,各乡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对发现属实的违纪行为,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