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纪委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各项抢救性政策措施生根落地。
针对洱海保护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的实际,该市纪委强化监督问责,以监督主体责任的落实,倒逼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创新多位一体监督网络,落实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的监督责任,负责对本辖区、本部门、联系部门履行洱海保护责任的日常监督。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成立四个重点监督检查小组和一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把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纪律检查、随机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结合起来,既检查各镇和市级部门落实洱海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又检查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线索、突出问题坚持一杆子插到底,实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问题台账管理模式,做到一线督查、一线发现问题、一线推动问题解决。对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洱海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震慑作用。
今年1月启动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监督检查261次,发现问题220个,下发整改通知112份,约谈干部41人,问责洱海保护为官不为干部8人,问责履行洱海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委1个,立案审查5人。(董照明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