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通知》明确了七条纪律“红线”。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纪律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纪律规定。
此次整治工作自4月份开始,5月底前完成,主要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结束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将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周书芹 麦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