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麒麟区下发《麒麟区2017年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办法》明确,要把重要部署、重大决策工作进展情况,反腐倡廉经验做法、创新工作及正反面典型,需公开发布的重大案件信息、案件剖析材料等方面确立为2017年宣传工作重点。要求区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纪委和区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切实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特色鲜明、立意新颖,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办法》规定,将外宣信息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各镇(街道)每月至少报送5篇(条)高质量反腐倡廉对外宣传稿件,区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每月至少报送对外宣传稿件3篇(条);区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对外宣传稿件5篇(条)。同时明确了全年被市级、省级刊物采用任务数。
《办法》要求,区纪委宣传部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的外宣稿件数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外宣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年终纪检监察业务量化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外宣稿件报送工作不重视、不按时完成任务要求、瞒报漏报迟报、信息严重失实、剽窃抄袭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追责的追责。(戴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