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聚焦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通过严查“微腐败”,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约谈5名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处置问题线索46件次,发出通报3次,立案查处1件1人。
建机制,明责任。该县把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开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每季度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涉农口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执纪执法机关及涉农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组建教育、水务、民政、林业、农科等9个惠农政策监督小组,明确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畅渠道,排线索。在各乡镇、县属各涉农重点单位和部门设置专门举报箱,多形式公布举报方式,开通网上县长信箱、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窗口等网上举报方式,形成了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案件挂牌督办。通过查阅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实地察看工程项目、重点村、走访农户及相关人员的方式,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执法监管及公共服务行业、扶贫、换届等七大领域的问题线索。今年多渠道获取基层涉农领域的信访问题46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部分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重追责,治微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收集上报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案例,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案谋私、串通包庇等行为严肃问责。同时主动联合财政、审计、扶贫、民政、农科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多次开展涉农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构筑起了严密的反腐败网络。(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