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践行“第一种形态” 1至3月开展廉政谈话381人次

发布时间:2017-04-11 07:35:3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谋县纪委把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今年1至3月,县纪委共开展各类廉政谈话381人次,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60人,组织提醒谈话16人,函询谈话4人,诫勉谈话1人。

抓早抓小,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元谋县纪委积极观念转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抓小错、抓小案、抓小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在日常、注重经常,切实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将遵守纪律、规矩和制度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来信反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立案审查给予纪律处分,或反映问题过于笼统又不能否定真实性等多种情形确定为适用于谈话提醒范围。

惩前毖后,对犯错干部及时挽救。对每个线索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函询或约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函询约谈,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轻微违纪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当头断喝”,对确需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案件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办理。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去约束、去衡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

教育帮扶,让“跌倒者”重新出发。注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心教育,充分解决个别受处分干部产生产生的迷茫以及工作没激情干劲的情况,解除他们的思想包袱,做细做实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促使受处分干部能及时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同时,通过安排受处分干部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并进行回访教育的形式,帮助受处分的干部知错改错,鼓励他们重塑信心、努力工作。(杨金桦  王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