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划出七条“红线”清理整治“小金库”

发布时间:2017-04-10 07:32:58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牟定县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持之以恒落实责任。《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小金库”问题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把握要点明确“红线”。《通知》划出了“小金库”问题纪律“红线”,通过七个严禁明确了违规设立“小金库”的几种情况。强调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对照纪律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工作机制。凡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要按照中央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细化步骤梳理责任。《通知》明确清理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本乡镇本部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县纪委牵头协调,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部分乡镇、部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同时,针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问责严肃追责。《通知》强调,县纪委要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力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在规定时间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及省、州县委、政府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韩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