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龙陵县进一步巩固提升从严治党工作成果,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该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上来,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层层抓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把中央和省市县清理整治“小金库”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会同财政、审计、民政、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小金库”问题整治“七严禁”纪律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工作机制。
明确方法步骤,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在各乡镇、各部门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由县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审计、民政、扶贫、国资公司等责任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及所辖村(社区)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主要依据各责任部门汇总形成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针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 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整合监督力量,运用好“四种形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凡在2017 年4月10日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县国库和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2017 年4 月10 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叶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