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三强化三到位”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发布时间:2017-04-09 08:33:54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富宁县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为抓手,采取“三强化三到位”措施,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廉洁度,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强化项目公开到位。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后,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强化资金监督到位。建立扶贫项目立项程序,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实行廉洁扶贫“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廉政评议员”三项制度。对所有扶贫到户项目,如小额贴息、互助资金试点等,逐项研究出台详细实施细则和办法。

强化责任追究到位。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坚持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党纪党规进行处理、处罚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杨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