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防止各级各单位巧立名目私设“账外账”,连日来,新平县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重拳出击亮剑“小金库”,谨防“小金库”衍变成贪腐“提款机”“聚宝盆”。
下达“任务书”。制定印发“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达到清理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消除“小金库”目的。
架起“高压线”。划定“小金库”问题纪律“红线”,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照《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工作机制,严禁违规收费、罚款、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及使用其他方法手段设立“小金库”。
深耕“责任田”。各级各部门对照清理整治工作通知中分门别类、为自身量身定制的“路线图”“任务单”和“时间表”,进行照单落实,深耕细作,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12个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如实梳理汇总,向上级报告,于规定时限内予以纠正整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梳理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县纪委牵头协调,组织财政、审计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抽查,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核实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针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及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严打“惩戒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力度,整合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网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免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