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楚雄市以“统筹谋划、蹲点解剖、成果运用”三项措施为抓手,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截至目前,市委5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市水务局、市招商局、鹿城镇等1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
做好统筹谋划,为巡察开展提供保障。按“政治素质好、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要求确定巡察组成员,配强充实巡察组力量,提高“战斗指数”。并结合巡察单位实际,根据成员各自专业特长和岗位优势,进行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合理搭配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提高巡察效能和水平。突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密集组织巡察人员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州领导有关巡察工作的讲话及实施办法等,领会各级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熟悉巡察工作流程,把握巡察内涵、任务、方法、重点和工作纪律。同时,加强与组织、信访、审计、政法等部门的沟通,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以便有的放矢。
注重精准发现,在寻问题求突破上找“路子”。坚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巡察,紧盯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精准发现,广泛搜集线索,定点突破。通过座谈、访谈等方式向干部职工、退休老干部、受益群众等群体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并对准靶心,聚焦问题,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突出重点,从细处着手,深入了解核实,通过召开组务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务求巡出实情、查出问题,使巡察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惩治腐败的“利剑”。
深化成果运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监督和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谋发展、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的强大动力。针对巡察问题,按照“具体问题重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苗头问题早提醒、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黄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