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严把“三关”,从全县各相关单位层层考核选拔出50名业务骨干,建强巡察人才库,为县委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严把“素质关”。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州、县市党委巡察人才库的意见》,要求进入巡察人才库的人员需为中共党员,且具备理想信念坚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严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计算机操作和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要求巡察人员要能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精神,要能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具有较强的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并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严把“程序关”。巡察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差额下达推荐名额60人,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按照优先从县委管理的后备干部和单位管理的后备干部中推荐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考核,组长、副组长由巡察办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考察组,通过分批谈话、测评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初步推荐人选巡察素养、政治素质、品格素养、专业特长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经层层把关审核最终确定50人的县委巡察人才库。
严把“管理关”。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补充。每轮巡察工作结束,要对巡察组人员进行认真考核。考核情况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同级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为评先选优及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对跑风漏气、违反巡察纪律的,严肃追责,并追究推荐人员的责任。(张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