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分、统、归”快捷办理信访件66件(次)

发布时间:2017-04-05 07:41: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来,嵩明县纪委改变过去孤军奋战的局面,积极协调部门关系,采取“分、统、归”三步法,及时高效办理信访举报件。2017年1-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66件(次),目前已办结21件,正在办理45件。

分出去,归口办理“零遗漏”。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信访工作任务,并做好信访件跟踪督办。对于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且进入法律程序的信访问题,则分流到人大、政法等执法信访部门接待处理,凡举报非党干部或是非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则转向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负责处理。形成对口合理分流模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零遗漏”。

统起来,合力解决“零暂存”。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办信调查小组,形成信访监督整体合力。对于牵涉多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难于解决的交叉、复杂、疑难的信访问题,则立即组织联合小组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对策,联合查办,及时查办信访案件,确保信访件“零暂存”。

归回来,跟踪督促“零积压”。以信访室为办信主心轴,抓好信访件的登记、录入、分转,同时做好指导、帮助责任部门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措施,加强跟踪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抓落实、抓整改,直至信访问题解决。(姚凤珍  陈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