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到,踏青扫墓是习俗,八项规定需牢记,出门公车要管好。昌宁县纪委提醒您文明扫墓、远离封建迷信,廉洁‘清明’”。清明节前夕,昌宁县纪委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敲响廉洁“小警钟”。
为使全县党员干部过一个真正“清明”的清明节,昌宁县加强节前思想教育,提出要求,发送廉政短信,让全县党员干部紧绷“思想弦”,让清明的“廉风”入脑如心。
“廉政短信温馨暖心,领导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警醒和教育。”昌宁县纪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说到。
“发送廉政短信,其目的就是要领导干部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法纪底线,构建‘不愿违’‘不敢违’的思想道德防线。”昌宁县纪委副书记谈到。
清明节前夕,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发送廉政短信
今年以来,昌宁县从预防警示教育入手,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在换届选举、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节点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一条廉政短信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发送内容主要包括“换届纪律要求”“十个严禁”“廉政警语”“廉政动态”等,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到目前为止,发送廉政短信10342余条,营造了敬廉崇洁氛围,起到“廉洁短信一条,廉洁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悉,清明期间,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组建督查组,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昌宁县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