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严把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关

发布时间:2017-03-28 07:36:5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构筑新任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党纪国法防线,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执政根基,强化“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领导干部准入渠道,纯洁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江川区委进一步修改完善《玉溪市江川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从廉政知识测试、观看廉政教育片、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宣誓五大方面加强区管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

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在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事宜前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包括《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知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此举改变了以往在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后再进行知识测试和有一次补考机会的做法,加大了廉政知识测试力度和结果运用。

观看廉政教育片。内容包括正反面典型、法规解读等。通过集中观看,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严守纪律这根弦。

开展廉政谈话。谈话由区委书记或受区委书记委托的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组织进行,谈话内容包括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等。

进行廉政承诺。廉政承诺由拟提拔干部以填写廉政承诺表的方式书面作出,于廉政宣誓后七日内交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备案。

组织廉政宣誓。根据情况临时指定一名拟提拔干部领誓,誓词内容为“我庄严宣誓: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章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相关规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绝不以权谋私,绝不贪污受贿,绝不奢侈浪费,绝不腐化堕落,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执政为民,扎实工作,廉洁自律,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江川经济跨越发展努力奉献。”(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