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纪委找准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业抓监督,履行主责强执纪,深入检查严问责,为洱海保护抢救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机制“全”。建立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机制、整改事项跟踪问效机制、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机制、为官不为线索移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出台《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于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三种方式,把洱海保护责任扛在肩上。
责任“清”。划定洱海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分工、部门职责、完成时限。划定执纪问责“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划定“负面清单”,明确责任追究的事项、对象、方式和结果运用。突出整治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整治责任、不认真完成督查整改事项的人和事“两个绝不放过”,确保洱海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1月以来,市纪委开展监督检查31次,发现问题50个,下发通报23期,发出督办整改通知22份。
重点“查”。建立洱海保护监督台账,采取“销号制”“挂帐制”管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严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挂钩领导“河段长”制,完善洱海保护巡查、督查、督办机制,将监督工作贯穿洱海保护始终。重点监督检查镇村组干部“巡查、监管、处置、服务”四个责任,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方案工作模式,对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年初以来,共问责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干部5人,立案审查2人。
常态“管”。加强对洱海环保、国土规划建设巡查监管微信平台运行的监督,强化市级职能部门、村组巡查专管员、执法中队巡查上报快速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管,确保辖区内违章建筑整治、违规建设行为和违法排污现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促进规范化管理,实现监督常态化。市纪委在开展违章建筑整治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喜洲镇金河村一在建户未按审批要求超范围施工问题,当即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现场督促整改,持续回访跟踪。(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