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四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7-03-18 07:47:15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7年来,双江自治县纪委立足农村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要求,促进基层干部廉政勤政,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突出业务指导,制作工作手册。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规范,部分村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头绪的问题,双江县纪委制作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发至76个村(社区),工作手册将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规定、村(社区)年内需要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清单和表格的形式列出,让村干部根据所列清单井然有序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无头绪、不规范的问题。

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履职现状。针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缺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双江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的通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部门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掌握当前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现状,提出建议意见,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好坚实的基层。

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制定下发《2017年双江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将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乔迁新居、杀过年猪等宴请纳入整治工作范围,强调农村党员干部要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同时,修改完善《关于严格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将村(社区)党员干部纳入婚丧宴请报备范围,严格遵守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

用好监督平台,强化监督制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按要求及时制作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公示栏,同时要求各村委会按时将脱贫攻坚资金到位、发放等情况和集体“三资”情况通过公示栏向村民公示,由乡(镇)纪委及时将公开信息录入监督平台。截至目前,全县共录入脱贫攻坚公开信息7034条,集体资产管理公开信息1200条,集体资源公开信息342条,集体资金管理公开信息35条。(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