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陇川县纪委继续围绕州纪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挺纪在前,牢牢把握监督执纪这条主线,突出“六个重点”驰而不息抓作风,引导全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干事,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发展。
坚守责任勇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尊崇党章明纪律。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2017年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实效,使其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弛而不息抓作风。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里抓、实里做,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宣传教育必讲纪律规定、部署工作必提任务落实、监督执纪必查作风问题,并以此为中心逐步延展和深化,建立完善责任担当到位、纪律规定明确、监督执纪有力的工作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牢坚实基础。坚持在纪律审查中,必查、必审、必讲“四风”问题,把“四风”问题与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紧密相连,切实增强作风建设违纪问题查处的威慑力。
利剑高悬惩腐败。建立完善执纪审查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性沟通机制,在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上打破部门障碍,形成纪律审查整体合力,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到执纪审查的全过程。聚力审查重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有针对性地围绕脱贫攻坚、民生资金、“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为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创新体系强防控。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等制度,探索纪委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推行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三转”强监督。聚焦中心任务。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各级纪检组织不得分管与业务无关的工作,集中更多精力抓主责主业。严把队伍关口。严格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对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纪检干部,要及时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起来。提升执纪能力。要做好“上”与“下”的文章,“上接天线”加强对上级纪委精神的学习,“下接地气”深入基层纪委开展调查研究,以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为重点,全面提升纪律审查能力、专项检查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