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新平县聚焦村(社区)组干部、基层中心站所干部“小微权力”运行,着力整治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聚焦“四风”问题,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查处了古城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原主任黄某接受工程老板宴请及旅游邀约等问题;建兴乡卫生院、漠沙镇峨德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购物卡等问题。
聚焦换届纪律,严查拉票助选、干扰换届工作问题。重点查处了桂山街道凤凰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第三居民小组党员王某在2016年村组换届期间,组织部分小组居民私下商议换届人选,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入户“动员”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拉票、助选,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等问题。
聚焦民生领域,严查截留挪用、贪占民生资金问题。重点查处了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职工、者竜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某多次挪用其经管的巨额集体资金,用于购买商铺、住房、轿车、彩票、偿还债务、玩“水果机”游戏及日常消费等问题;戛洒镇青树社区原农科员邱某违反群众纪律、截留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据悉,2016年,新平县共立案审查32件34人,其中涉及“小微权力”腐败问题16件17人,占50%。(杨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