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良召开2017年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刻剖析线索移交不规范的问题根源,专题研究涉嫌犯罪党员问题线索移交管理机制,制定有力措施,坚决防止涉嫌犯罪党员带着“党员帽子”进监狱。
加大协调配合,主动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打破反腐败只是纪委的事的界限,总结在查处医疗卫生、环保、扶贫领域等联合办案的经验,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优势,在与腐败的较量中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打破“条块分割”,信息“无缝对接”。切实加强互联互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检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发现被审查党员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做出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党员,相关党组织或纪检机关原则上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前作出纪律处分。努力探索纪检机关在查处贪腐案件时司法机关同步介入或提前介入的有效方式,既体现“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的要求,又达到“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
线索“倒查”清理,规范处置流程。对十八大以来的所有案件和案件线索再次开展“倒查”,按照县纪委制定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的程序,建立通报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审判、检察、公安、纪检、审计、财政等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管理问题线索,要逐件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管理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每年年底要对党员作出生效判决、不起诉决定、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对账。(倪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