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江县人民法院因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被取消了“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这是该县第二批被摘牌的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县纪委通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截止目前,该县已有3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被摘牌。(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