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开展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首轮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7-03-06 07:42: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洱源县纪委派出6个检查组,按照《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检查内容、责任分工、制度措施等方面入手,对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进行纪律检查,这也是“七大行动”实施以来该县纪检机关组织开展的首轮集中检查。

明确检查内容。以贯彻落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及州县相关文件规定的内容为重点,围绕涉及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作的实施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治理、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流域保护治理工程提速、联合联动执法监管和全民参与源头保护“七大行动”开展纪律检查。

落实责任分工。实行纪工委归口负责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统筹全县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工作,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1个镇乡,党风政风监督室和5个派出纪工委分别负责1个镇乡的具体检查工作。同时要求流域6个镇乡纪委要认真履职,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纪律检查。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检查组每月2日前向县纪委报告上月纪律检查情况,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完善制度措施。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洱海保护治理联合监督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监督台账制度、“为官不为”线索移送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联合监督检查、定期明察暗访、例行检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到项目实施地的每个镇乡、村、组,开展精准纪律检查,盯紧重点项目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不留死角。

从严执纪监督。严肃追究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落实不力、监管失责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保护治理洱海决策执行不力、推进工作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实行责任倒查,并启动问责等责任追究程序,从严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坚持失职必追责,追责必严格,强化问责刚性约束,增强纪律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洱海保护治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