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纪委全会从六个方面部署2017年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05 22:50:30   来源:普洱市纪委

3月2日,宁洱县纪委召开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重要一年,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

坚持纪严于法,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章及党内法规的持续学习贯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带头执行,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纪委(纪检组)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立足常抓不懈,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关键节点,紧盯关键时段、重点人员、敏感问题,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防止不正之风问题反弹回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以及脱贫攻坚、民生民利方面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要通过宣传教育、纪律审查等方式,提升基层干部纪律意识,督促基层干部知纪守纪。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等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社风。

突出抓早抓小,坚决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始终坚持铁腕反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好用活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纪法衔接,把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案件分析、案情通报等制度,加强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高巡察实效,年内开展3轮巡察。

加强基层监督,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乡(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乡(镇)纪委要不断提高自办案件的能力和办案质量,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监督,按照月抽查、季覆盖的方式加强对全县2017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专项纪律检查。继续开展“强监督、严问责、促落实”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积极探索基层监督有效方式,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坚持把突出执纪特色、提高执纪效果作为深化“三转”的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优化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规范执纪审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动态管理等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