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提升监督质量

发布时间:2017-03-01 07:34:3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元江实际,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元江县委制定并于近日印发了《元江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全县的村务监督工作步入正轨。

《细则》共有六章21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和产生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和实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并通过“两图一表”即《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示意图》《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流程图》《党总支、村委会(“两委” 班子成员)廉洁履职测评表》,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职责、工作路径、方式方法清晰展示出来,便于操作实施,有利于群众监督。

去年以来,元江县纪委按照市纪委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以“一乡一品”10项试点工作为依托,通过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形成务实管用制度,指导推进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以延伸基层监督工作为例,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推动了监督责任向村组延伸。去年,全县81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认真履行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决策监督332次、审核村务公开387次;参与财务收支监督涉及资金4329万余元;通过“两个配合”调处矛盾纠纷954次、协调处理信访问题848人次;“一个受理”受理录入“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群众诉求3942件,办结3929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99%以上。(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