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强化自我监督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2-27 07:49:41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以担当诠释忠诚。对纪检干部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失职失责的,必须严肃追责;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在昌宁县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求的再次提出,回应了“怎样监督纪委”的问题,释放了正人先正己的信号,指出了强化自我监督的方向。

为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2017年以来,昌宁县纪委强化教育,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通过组织全县纪检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要求纪检干部认真对照《规则》进行检查,查找工作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方式,建立廉政提醒长效机制,提高纪检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让纪检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不足。下一步,我们还将对纪检干部的作风、效能、廉洁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和问责等方式,坚决严惩‘灯下黑’问题。”县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

严管就是厚爱。该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县纪委常委班子不定期与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等进行谈心谈话,及时提出相关要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干部,及时进行约谈。

在此基础上,昌宁县纪委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三转”要求,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明确纪委内设部室权力和职责清单,规范线索管理、执纪审查、组织巡察等制度18项,切实把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通过专门建立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库,从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上级转办信访件中查找涉及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决定了我们干的就是‘打铁’的活儿。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把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成铁打的队伍,用忠诚之心锤炼铁一般的信仰信念,用律己之心固守铁一般的纪律规矩,用尽责之心打造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昌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