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内无信访件、无线索处置件、无新立案件的“三无”或排名倒数的3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追责,调离纪检监察岗位1人……”这是元江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消除乡镇执纪审查“空白”打出的重拳。
近年来,元江县纪委从紧盯小毛病入手,防止大问题发生,实现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都有自办案件。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下访、约访、包案等工作制度,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为抓手,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积极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统筹协调联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定期梳理和处置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托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管平台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元江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三个清单”管好“小微”权力、推行村组“零接待”、整治“吃喝风”,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向村(组)延伸等尝试。
针对部分基层纪委“没立过案、不会执纪审查、执纪审查能力低”的实际,采取“点对点”培训、“面对面”辅导以及以案代训、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等多项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着力查处在脱贫攻坚、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有效整治和及时查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得到增强。(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