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27 07:34:55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兰坪县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用全面从严治党引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实践好“四种形态”,为兰坪脱贫摘帽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办法》指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把握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是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每半年专题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实践“四种形态”情况,专门听取纪委(纪检组)开展工作情况报告不少于一次;强化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必须集体讨论,严格把关。

《办法》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对实践 “四种形态”工作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二要完善工作机制。纪检、组织(人事)、巡视、司法、审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实践“四种形态”的工作协作、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专题研究实践“四种形态”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推进工作常态化。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建立常态化的工作督导通报制度,定期对实践“四种形态”情况汇总分析研判,加强督促指导,每季度收集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践“四种形态”工作情况,年底进行集中通报。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实践“四种形态”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督促不力,导致苗头性问题没有发现、违纪问题没有纠正、整改问题没有落实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和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