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四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22人

发布时间:2017-02-27 07:35:2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富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常抓长管,严抓真管,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勤打教育“防疫针”。借助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专题讲,将廉政党课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学分”。用活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载体重点提,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为党员干部的“必报事项”,牢牢拧紧思想阀门。

高举行为“指南针”。精心组织学习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并举行知识测试和竞赛。认真组织学习观看《四风之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让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研究制定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和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等文件,划定纪律规矩红线,破除陈规陋习。

细插督查“警示针”。每逢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早部署、早提醒,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自查自纠、督查抽查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步伐一个步伐跟进,紧盯“四风”老问题和新动向,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乱、氛围不淡,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严扎问责“疗毒针”。紧紧盯住“三公”经费使用、公务车辆管理、津补贴发放、收受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事项,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一律从快从严查处。加大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形成查处一起,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力促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四年来,富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22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1人。收缴违纪款7万余元,收缴并公开拍卖违规购置的公务用车1辆。(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