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开展集中治理 对“吃空饷”说“不”

发布时间:2017-02-26 09:24:2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干部人事管理纪律,近日,龙陵县下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促进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步入科学规范的轨道。

此次集中治理工作以“部门各负其责、自查自纠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于2月8日启动,持续一个月左右,重点治理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等16类人员。

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规定填报表格。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治理工作情况逐个检查验收,重点审核各单位的编制、职数及实有人员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核拨人头经费情况;工资统发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情况;“吃空饷”问题治理整改情况。检查结束后,县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依据有关政策对清查出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履行有关程序。通过集中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据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就“吃空饷”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将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