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举报件处置过程中,坚持做好受理登记、决策处置、跟踪督办、结果回复等环节,使问题线索不流失、不积压,实现信访举报件“零暂存”。
信访举报件一律归口管理到位。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封闭管理模式,对于群众“信、访、网、电”直接举报投诉,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件,以及在查办案件、专项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及其他途径掌握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登记,录入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流转,防止多头转办、交办,避免信访线索的流失。
信访举报件一律透明处置到位。通过信访室初步研判、对口纪检监察室会同研判、分管领导综合研判、书记会议专题研判等方式,形成最终处置意见。其中,对一些信访突出问题,由县纪委常委牵头,实行领导包案制。去年以来,已通过集体研判的方式处置信访举报297件。
信访举报件一律跟踪督查到位。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全县信访举控件办理动态情况,实现对问题线索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2016年,制定出台《石林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跟踪督查和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话督查、发函督查、约谈督查、集中督查、随机督查的五种方式,将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率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此外,注重加强对基层办理的督促指导,对转交办的信访件,在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上报信访调查报告的同时,由县纪委对信访调查过程和证据材料等进行全面复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信访件,一律退回进行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信访举报件一律公开回复到位。对群众联名或署名举报问题,坚持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通过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将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群众当面答复,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逐条解答信访人质疑,消除群众疑虑。(李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