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施甸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管嘴和腿、严控源头抓检查,“三公”经费呈持续下降趋势。
出台办法,严格管理差旅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研究制定了《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了领导干部下基层就餐缴费制度等,本着过“紧日子”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程序,态度坚决地减少出差费、公务接待费等。
推进公车改革,严控车轮浪费。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公车进行清理登记和改革,成立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建立严格执行公车调配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公开拍卖了105辆公车,60辆机关公车移交到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营。每辆公车的醒目位置都有“公务用车”标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精简预算,严控源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极力减少行政成本。对不合理项目坚决削减,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预算,大力压缩会议、招待、用车等一般性支出,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强化公开工作,全县126个单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总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作了全面公开。
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做到管控常态化。对各单位各部门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下乡不按规定交纳餐费的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视情况对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