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四措并举促作风建设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02-20 07:41:08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大姚县纪委监察局把纪律挺在前面,采取紧盯日常监管、紧盯重点工作落实督查、紧盯专项纪律检查、紧盯专项整治四项措施,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紧盯日常监管,刹 住“歪风”。出台《大姚县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了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些作风领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让“四风”无处藏身,使日常监管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8次,检查单位75家,发出通报2期,通报了15个单位。
       紧盯重点工作落实督查,杜绝“肠梗阻”。 按照监督执纪总承包的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和各纪工委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和暗访,及时查纠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驻村工作纪律、单位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跟进不及时等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快通报,确保政令畅通,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2016年先后对全县12个乡镇、91家县级挂包帮扶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6次,发出工作队在岗情况通报5期,通报未在岗脱贫工作队员26人。
       紧盯重大事项落实专项督查,治“不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发出了《关于对县委政府交办的六件事项进行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对涉及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构改革后人财物运转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农村违法建设用地整治情况、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兑付情况等六个方面的事项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不按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的进行严肃问责,坚决整治了不作为。2016年开展专项纪律检查34次,发出督查通报31期,问责干部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21人,公开问责32人。
        紧盯专项纪律督查,惩“令行不止”。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下乡食宿券管理制度、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值班制度等有关制定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对一些打“擦边球”,搞“隐形”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惩不贷,作风建设得到切实加强。2016年组织对乡镇、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8次。(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