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7-02-20 07:53:1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6年,景洪市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标本兼治、步步深入,坚守职责定位,坚定政治担当,聚焦主业主责,维护党纪权威,严肃惩治腐败,持之以恒反“四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坚守职责定位,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普遍增强。责无旁贷担起监督责任。配合景洪市委在年中和年末,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固强补弱;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城乡精细化管理和登革热及寨卡病毒防控、“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为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广泛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企业、进农村(农场)活动,成立宣讲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进行宣讲;协助市委召开典型违纪案例通报会,500余名科级干部受到警示。全年,共派出30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检查单位258家(次),通过电视台曝光问题单位4家,约谈25家单位负责人,以担当的行动,坚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件11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共派出70个明察暗访组,300余人次,检查单位354家(次),通报批评违纪违规58人,7家单位、23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发挥政治巡察作用。认真落实州委关于《州、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我市首轮巡察,为巡察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积累经验。

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基础和关键,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上下功夫,抓好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坚持有案必查,以党纪党规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准用好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充分发挥后三种形态的威慑和后盾作用,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好“森林”。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1件,其中谈话函询处置22件23人,占比27%;通报曝光、约谈提醒32家单位、38名党员干部;对107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及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列席监督24家单位民主生活会;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3人。

坚决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震慑作用。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突出“三类重点人”,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不动摇。树牢“一盘棋”思想,健全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坚持基层纪委定期报送案件线索制度,坚持两级集体排查研究线索,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机制,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全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信访举报325件,办结294件,其中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235件;立案审查59件7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0人,审查终结59件77人,给予党纪处分58人,行政处分2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全市10个乡镇、1个街道和5个农场均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

坚持苦练内功,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守职责定位,不断深化“三转”,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把自身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组织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手抄党章党规活动等,不断学思践悟。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选派70余人(次)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举办1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同时,着力提高自律水平。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对委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