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文山市在市会务中心三楼中型会议室召开述责述廉会议,13位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提问,公开接受监督。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主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副部长,干部监督科、干部科负责人,市“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述责述廉会议现场
坦诚述廉不遮掩。会上,13位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依次走上报告台进行述责述廉,汇报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对选拔任用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个人应报告的有关事项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述责述廉对象自我剖析深刻,不回避、不遮掩,并提出整改措施。
现场问廉不回避。“据我所知2016年度你乡作为全市唯一未完成自办案件的空白乡,请问,在2017年的工作中,你们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加以整改?”这是市纪委委员现场对述责述廉对象的询问、质询。在质询环节,市纪委委员有备而来,直指敏感问题、薄弱环节。13位述责述廉对象勇于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隐瞒务虚,坦诚如实作答。这种谈问题多、讲成绩少、务实不务虚的报告会切实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醒醒神、紧紧弦”的良好效果。
民主评廉不留情。述责述廉后,13位述责述廉对象接受民主测评。参评人员就述责述廉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与“缺位”、党的政治纪律的“严”与“松”,民主集中制的“真”与“假”,廉洁从政的“是”与“否”,改进作风的 “实”与“虚”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客观公正,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权力晒在阳光下。
以改促廉不松劲。为避免述责述廉“问而不究”,本次述责述廉结果及测评情况记入述责述廉对象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测评为基本合格的述责述廉对象,由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评为不合格的述责述廉对象,将给予组织处理,要求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
通过述责述廉大会的全面检验,达到台上述责述廉与台下思责思廉相得益彰,使之成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律守廉的“强心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力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负起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曾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