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从学习教育、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完善设施等方面入手,驱动执纪审查“安全车轮”,2016年,共立案90件,结案90件,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
学习教育到位,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每周一学习日、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省、州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在对执纪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执纪方面的纪律教育,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落实到位,规范工作程序。县纪委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主任、室主任及执纪人员层层签订《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实行执纪安全分级负责制,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对执纪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执纪审查部门分管领导及执纪审查部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执纪审查人员负直接责任。执纪审查过程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一系列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推行安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梳理问题,做到有规可依,责权分明。对执纪审查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
监督检查到位,严格依法执纪。成立了专门负责执纪安全的督查队伍,每次执纪审查工作都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督查,对手续、查办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及时进行严格有力的检查。在执纪审查过程中,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严格把好条件关、审批关、管理关和安全关。严格监督检查执纪过程中的执行纪律情况,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硬件设施到位,保障执纪安全。投入资金建设标准化谈话室,建设标准化谈话指挥控制室等配套设施,做到谈话室设施完备,硬件建设齐全,能对审查进行全程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并永久保存,确保“安全零事故、执纪人员零违纪、审查结果零申诉”。(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