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察局深化“三转”、强化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标本兼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生态,2012年至2016年共立案审查各种违纪行为155件158人。
按党纪处分种类划分:党内警告处分19人,占13%;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7人,占26%;留党察看一年处分5人,占3%;留党察看二年处分8人,占6%;开除党籍处分76人,占52%。
按政纪处分种类划分:行政警告处分7人,占15%;行政记过处分14人,占31%;行政记大过处分7人,占16%,行政降级处分3人,占7%;行政撤职处分3人,占7%;开除公职处分9人,占20%;降低退休待遇2人,占4%。
按处分人员职级划分:正科级领导干部13人,占8%;副科级领导干部17人,占11%;一般人员50人,占32%;退休人员8人,占5%;其他人员70人,占44%。
(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