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13件17人

发布时间:2017-02-15 07:42:43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6年以来,富源县通过源头预防、过程监管、结果处置“三管齐下”,着力打通正风肃纪“最后一公里”,切实推动村级权力规范运行。

推行“五公开”“亮权”。设立公开栏和发放公开卡,在全县159个村(社区)推行以“党务公开”为龙头的“五公开”制度,将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事务列为必须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惠民政策执行、财务管理使用和为民代办事项落实等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三资管理”“清权”。在完成159个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试点探索,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八签字”“十签字”,把每一笔资金使用置于层层监督之下;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理清“民生账”,为民“管好家”,有效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

提升履职能力“控权”。抓住乡镇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之机,将素质过硬的干部选进队伍。组织全县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159个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切实提升监督能力,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创新工作方式“督权”。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在村(社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微信群,涉及集体决策的议定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村(居)务监督微信群同步公开,实现群众监督的“全参与”“全覆盖”。厘清村级权力清单,为村干部行使职权划定“红线”。对村干部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执行监督整改意见,造成群众意见大,信访问题较多的,严肃查处;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严肃责任追究“问权”。畅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2016年全县共受理录入群众诉求3482件,办结3476件,办结率达99.83%,群众满意率达99.94%。全年受理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件229件,占总量的60.1%,严格分类处置和规范办理。坚持从严执纪,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3件17人,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6人,双重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