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江县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持续深化“三转”,执纪审查导向更加明确。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监督执纪问责内设机构数量增加40%,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3.1%,机构设置更加优化,职责定位更加明确,纪律审查一线人员编制数偏少,力量不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三位一体”审查体系,从问题线索处置到立案、审理、移送司法机关等纪律审查工作更加规范,从而实现提质增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接受信访举报84件(次),线索处置66件,立案30件36人,结案35件,处分45人,同比分别上升52.73%、43.48%、25%、84.2%%、133%,充分表明了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反腐败工作方向明确,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聚焦主业主责,执纪审查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打“虎”拍“蝇”,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既查大案要案,又严查“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严查青龙厂社区拉票贿选案、县司法局用公款购买手机案、甘庄街道兽医站违规使用公车案、澧江街道那整社区组织村组干部集体公款旅游案。围绕土地征收、扶贫资金、低保资金、农村地震安居房建设补助、侵占集体“三资”等方面,查处了贪污(侵占)、贿赂、挪用、失职渎职以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案件共12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及时整治和查处。
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审查行为更加规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责任制为主线,县纪委与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签订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14份。以规范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为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室全程参与监管,促进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杜绝未经审批就对被审查对象采取措施。执行进点谈话报告制度,对涉案人员留点谈话,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现了“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了办案周期,有效解决了管、处不分的问题,确保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零事故”。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执纪审查组织更加有力。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2016年共对34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69人(次)。县纪委、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纪律审查作为主打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在工作安排、力量调配和后勤保障上突出执纪审查工作优先。通过元江纪检监察网公开曝光违纪典型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采取措施,既在惩治上有新突破,又在预防上有新进展,做深做足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年内对无信访件、无线索处置件、无新立案件的“三无”或排名倒数的3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好“两个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上新台阶,实现了乡(镇)级执纪审查工作无空白。(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