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来,丽江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相结合。丽江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市委理论中心组10次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内容。各级各部门始终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赶超跨越这个大局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与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相结合。2016年,丽江市对200多名新提拔和调整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勤政廉政教育,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200余次;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7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8000余名。
加强警示教育与强化纪律宣讲相结合。组织市直部门50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各县区也组织了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40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016年,共对192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建了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政策宣讲解读报告会400场次,6万余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宣讲报告。
经常性的监督提醒与抓早抓小相结合。组织15名市管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对200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市纪委常委对84名县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提醒和督促。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程序,对49名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312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42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9人,开除党籍55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使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专题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响应,率先行动,迅速掀起热潮。在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扶贫挂钩联系点华坪县通达傈僳族乡维新村的扶贫帮扶工作,派出4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组织单位干部到挂钩点走访、帮扶3次,单位投入帮扶资金200余万元、产业发展基金38万元,建设安居房10所;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余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00万元。
弘扬民族文化与开展廉政文化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筹划编撰《永胜毛氏家风》读本。筹划编印《丽江清韵》和《调研参考》。结合丽江少数民族多,民族文化丰厚的特点,各县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具有纳西族、白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廉政文化演讲比赛、廉政文化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