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创新举措强担当 全力以赴抓落实

发布时间:2017-02-12 21:56: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6年,大姚县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力以赴狠抓工作落实。

强化教育筑“防线”。在全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和警示、道德品行等教育,认真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活动,组织1976名党员参加云南省“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组织3千多名党员参加形式多样的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实现全员学、层层赛、全覆盖。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监区等形式,对全县78家单位3千多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洁教育培训班和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在精神上“补钙”、在思想上“除尘”、在党性上“防腐”。

完善机制强“担当”。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巡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破解纪委同级监督难题,县委书记定期专题听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定期听取各县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向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少数、问题短板上聚焦,直奔主题,把脉诊疗,着力构建同级监督大格局。以问题为导向,组成6个县委巡察组,对4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开展首轮巡察,巡察发现的62个问题交被巡察单位整改,39个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经探索于近日制定推动下发了《大姚县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

制定制度促“廉洁”。出台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制定规范约谈函询办理工作规定,对线索管理、约谈函询、初核问题线索等进行规范管理;挖掘独具大姚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性、针对性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丰富多彩。出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监督规则、履职要求进行明确,强化基层民主监督。

坚持不懈纠 “四风”。抓住春节、元旦、端午、五一、国庆、州庆、火把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收送“红包”等问题;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

聚焦主业主责履职。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覆盖转变,在监督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监督方式上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从各自为阵向协同推进转变。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分级集体排查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突出“三类重点人”铁腕反腐,全年共问责干部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21人,对20人进行批评教育,为35人澄清了问题。充分发挥公、检、法、审计等机关职能作用,增強反腐工作活力。全年共立案59件,其中党纪46件,政纪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挽回经济损失38.09万元。(李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