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坚持问题为导向,抓好问题线索源头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精准识别“歪树、病树、烂树”,采用“4321”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
“四项谈话”形成廉政提醒常态。2016年,从各渠道搜集汇总督查检查、经济审计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澜沧县纪委常委带头手持“问题清单”,对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单独约谈205人次,并发文要求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展约谈,开展对干部的任前谈话403人次,对发现轻微问题的相关人员提醒谈话11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
“三项规定”规范处置方式。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在受理的107件各类信访举报中,使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6件,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常态;结案34件37人,党纪轻处分7人,组织处理30人;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4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两项工作”拓宽线索渠道。通过开展巡察工作和定期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拓宽线索来源,由被动接受信访举报转变为主动查找问题线索。2016年组成两个巡察组进驻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县水务局开展巡察工作,抽查核实1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发出函询通知书13份。
“一项机制”增强纪法衔接合力。2016年,纪检、审计、检察、法院、公安等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5件17人,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和工作氛围。 (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