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2016年立案查处54人

发布时间:2017-02-08 07:40:18   来源:普洱市纪委

“要认真总结2016年纪律审查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及时查找存在的不足和漏洞。2017年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要加大、措施要加强、力量要增加,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近日,景东县纪委负责人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总结会上强调。

2016年,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54件54人,问责15人,比上年分别增长46%、42%和200%。

强化纪律审查措施。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信息查询、线索研判、案件移送、结果反馈等制度,不断加强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执纪审查协作、情况通报,建立健全案件督办指导、提级办理机制,切实增强纪律审查工作合力。

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农医疗教育项目资金、农村低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精准扶贫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和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一年来,共开展扶贫攻坚专项督查4次,查出问题2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4条,对3名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村干部进行问责,对5名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村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约谈存在问题的乡(镇)主要领导12人次。

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反,2016年共查办违纪问题54件54人,涉及违纪资金101.7万元,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7人,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前两种形态占比达93.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纪律作风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9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大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拖等力度,严肃追究监督检查和监管不到位等行为。一年来,全县共11名领导干部因“慢作为”受到追责,9名村干部因“乱作为”受到党政纪处分。(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