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实名通报27人

发布时间:2017-02-07 07:45:32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6年,剑川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牵住“牛鼻子”,压实两个责任。用纪律和规矩盯紧看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与3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和8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就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了10名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县委督导检查,召开9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明确具体要求,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系牢“风纪扣”,着力正风肃纪。以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集中宣讲、专题研讨、撰写理论文章、开展知识竞赛、手机短信等方式,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狠纠“四风”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为官不为”“六个严禁”及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4批258单位次,下发通报9期,实名通报23起27人,约谈12个县级部门、乡镇主要领导。查处“四风”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8件24人,问责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5件25人,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常念“紧箍咒”,构筑廉洁防线。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党规党纪入脑入心。通过诫勉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防微杜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16年,剑川县对领导干部给予函询谈话7件8人,工作约谈10批次188人,口头警告10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用好“杀手锏”,持续高压惩腐。从注重“盯违法”转向全面“盯违纪”,从着力查大案要案转向抓早抓小。不断规范 “月分析、季排查”、“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和定期报告纪律审查情况等制度,完善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工作规则,出台《剑川县实践“四种形态”工作细则》,用好问责利器,持续高压惩腐。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处置问题线索36件,立案18件,结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