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全力推进执纪审查管理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切实通过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处置、建立规范执纪审查督办机制等措施,持续不断抓紧抓实执纪审查管理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件54人,已结案33件51人。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3.47万元。
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由管理人员对重要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集中管理,每月核实线索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
按照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六类违纪行为的规定,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管理机制,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有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等现象。
同时对于掌握到的问题线索,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建立了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通过外围核查和摆事实、说纪律、讲政策等方式,进行快速突破;对涉嫌犯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请审理提前介入,尽快做出处分决定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及时协调和督促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线索处置的进度和办理结果。严格按照规定对目前在办纪律审查工作进行梳理,把超时限未办结的列为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催办督办事项,对未办结的相关乡镇、单位发出纪律审查工作督办通知,限时要求相关单位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及未能按期办结原因报告县纪委,如接到督办通知后还未按时上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