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行为,继续保持紧盯节点、宣传教育、执纪问责三个常态化,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坚持节点督查常态化。加大重要节点作风问题的督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拉网式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让“四风”无处藏身。2016年,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8次,共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的4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问责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7个单位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处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刹了“歪风”、树了正气,推动了作风建设常态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教育敲警钟、筑防线、树正气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禁区”、守“铁律”,时刻用好手中权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坚持执纪问责常态化。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委局内部室之间互动,协同推进,快查快结,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起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16年共立党政纪案件30件30人,结案24件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