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永德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早抓小,坚持不懈查纠“四风”,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持续开展“节日病”专项整治。坚持在各个节点前,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2016年先后派出20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6个涉及12人,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2016年对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和隐性变异“四风”问题进行了抽查。
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2016年共立案审查“不作为、乱作为”方面违纪案件5件,处理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问责干部3人,责成进行情况说明或督促整改相关问题11个单位;对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12人次。
严格执行《永德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2016年,共对105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进行了报备,对办理婚宴的101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2016年共在监督平台上受理群众诉求4163件,办结4163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5%。(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