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宁蒗县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两个责任”担当有力。厘清县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建立了党委主体责任18项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配套完善了实行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等工作措施,并与15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30份,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党风廉洁建设专项述廉。对因领导班子成员违纪的2个部门给予了“一票否决”,责任制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档次,并责令作出整改;对因领导班子没有凝聚力、战斗力的1个党委责任制考核列为基本合格,并对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8次把纪检监察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亲自督办重点信访件2件、督办违纪违规问题2件、督办重要工作10余项。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5个乡镇、66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县纪委常委一般约谈44个乡镇和部门66人次;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约谈5人次;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每个关键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深化专项整治,持续狠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歪风。2016年,共组织41个专项督查组118人次展开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起,问责2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5起,约谈2人、问责3个党组织,对有问题苗头的5个单位发出廉政提醒建议。严格执行婚丧事宜申报制度,共有98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婚丧事宜,246位参加高考学生家长签订了责任书,97个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承诺,立案查处顶风违纪违规请客2名党员干部。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了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突出等方面案件的查处力度。2016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5件,处置问题线索71件,组织处理21人,立案审查51件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6.93万元。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督促指导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全县共初核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8 件,立案11件、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2人,实现每个乡(镇)都有自办案件,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强力推进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县纪委在保持原有编制不变和人员不增情况下,撤并机构,增设第二和第三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行政编制的60%,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为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了基础。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会,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等各类培训10批次31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坚决清理门户,做到“家丑不自捂”。(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