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意见》从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4个方面细化贯彻意见16条。
《意见》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宣传,坚持学用结合,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意见》强调,要突出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两个工作重点。要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体要求,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明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选人用人,切实建强管好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在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和专责作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及时抓早抓小。
《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过程。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自己、接受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书记,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好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各级纪委和组织、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彭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