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雄县认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县纪委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面谈等方式,对新提拔、轮岗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共对新提拔和轮岗交流的37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学习,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案例剖析报告会等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组织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实职科级领导干部140人参观昭通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活动20余场次,通报典型案例22件。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存在轻微违纪以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预警告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处置谈话函询线索27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取得了良好效果。
保持整治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76次,对暗访发现的1名科级干部、4名村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高举问责利剑,针对作风粗暴、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问责134人,其中科级干部70人。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脱贫攻坚、强农惠农、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08人,免予政纪处分4人。